中国农业科学院农田灌溉研究所
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博士研究生,根据《中国农业科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及博士生培养规律,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保障
研究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监督组、材料审核组和学科考核组,保障招生实施方案执行,研究生院负责全程监督和统筹管理。
二、报考条件
我院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实行“申请-考核制”。普通招考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2. 申请人的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②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往届生(已获得博士学位者只能报考定向类别)。
③在国(境)外获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其中学士、硕士学位都在国(境)外获得的申请人,两学位均需认证。
④“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类别的报考人员不得以应届生身份报名,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名。
3. 申请人的英语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参加2016年6月1日之后至学科复核前下列英语水平测试之一的英语考试,成绩达到规定分数,包括TOFEL、IELTS(A类)、全国大学英语考试(CET-4或CET-6)、国家英语专业考试(TEM-4或TEM-8)、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具体分数要求见表1。本科至硕士连续在读的应届生CET-4、CET-6成绩证明不受时间限制。
表1 英语成绩要求
考试类型 |
分数要求 |
TOFEL |
≧72分 |
IELTS(A类) |
≧5.5分 |
CET-4或CET-6 |
≧425分 |
TEM-4或TEM-8 |
≧60分 |
WSK(PETS-5) |
≧60分 |
②在英语为官方语言国家或地区获得学士或硕士学位。
三、选拔程序及要求
(一)网上报名
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的考生须在研究生院规定的博士生招生报名期间,登录“中国农业科学院博士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网上报名系统入口见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网站(http://adm.gscaas.net.cn/sign_up/bsbm/index.aspx,点击普通招考报名),报名费为200元,网报时间内未支付报名费视为报名信息无效。
网上报名分为首次报名和补充报名。首次报名在2022年11月14日至2023年1月3日,补充报名时间在2023年3-5月。具体事宜届时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二)申请材料
1. 电子版材料
网上报名时,申请人须按要求在网报系统内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未提交电子版材料,报名无效。
①硕士成绩单扫描件(须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
②往届硕士生须提交学位学历证书扫描件、学位论文,应届硕士生须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的在读证明扫描件(中国农业科学院应届生可提供学生证本人信息页与注册页扫描件)、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及目录,境外获得学位申请人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或电子版。
③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成果证明等材料的扫描件。
④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⑤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个人研修计划(3000-5000字)。
⑥符合英语成绩要求的外语水平能力证书扫描件。
⑦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能力或外语能力的补充材料。
⑧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申请人须要提交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民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照片或扫描件。2023年我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为8名(限少数民族考生报考)。
申请人将所有文件打包为rar格式,以“姓名身份证号申请考核材料”命名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其中扫描件以pdf格式上传,文档以doc/docx格式上传,文件均命名为“姓名-成绩单/个人研修计划/学位证”等。文件包总大小不超过10M。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应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是否为“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和报考类别(定向或非定向)等重要信息。报考信息和录取信息上报教育部后不得更改。
2. 纸质版材料
通过学科初选的申请人在参加学科复核期间,需将所有纸质材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到我所科技管理处审核。我所审核后留登记表等纸质材料和证书复印件,退还证书原件。纸质申请材料包括:
①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的《中国农业科学院202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按要求加盖相关部门公章。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申请人还需提交《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并加盖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民族教育主管部门公章,在职研究生须加盖其工作单位公章。
②硕士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或人事部门公章)。
③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职称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书,推荐书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推荐书格式请在我院博士生报名系统中下载)。
④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⑤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个人研修计划(3000-5000字)。
⑥往届硕士生提交学位、学历证书及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的在读证明(本院应届硕士生可提交学生证原件及本人信息页与注册页复印件),国(境)外获得学位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⑦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及目录。
⑧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⑨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及复印件。
⑩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能力或外语能力的补充材料。
(三)“申请-考核”环节
1. 确定初选者名单:2023年3月底前
材料审核组对电子版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申请人确定为初选者。初选者名单在我所网站(https://ifi.caas.cn/)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2. 确定复核者名单:2023年3月-4月
学科考核组依据《农业工程学科初选标准细则》审议初选者的申请材料及征求报考导师意见,对初选者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等进行打分,给出百分制成绩,按报考导师分别确定复核者名单。初选者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成为复核者。拟进入学科复核的复核者名单在我所网站(https://ifi.caas.cn/)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3. 学科复核:2023年3月-5月
学科复核内容主要包括申请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行为品德、学科背景、科研经历、专业素养、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具体时间、地点、复核方式等届时详见我所网站(https://ifi.caas.cn/)公告。复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占考核总成绩的50%):
学科专业知识与研究动态掌握能力考核:占考核总成绩的30%。主要考核申请人对学科宏观专业知识、研究动态和研究方法等的掌握能力。由我所组织命题,采用笔试方式,考核时间不少于90分钟,由学科考核组统一阅卷评分。
专业英语考核:占考核总成绩的20%。考核申请人对专业英文文献的阅读和理解能力,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
(2)面试(占考核总成绩的50%):
①研究工作陈述:占考核总成绩的20%。申请人对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科研工作采用PPT形式进行陈述,每位申请人20分钟,其中陈述10分钟,回答问题10分钟,学科考核组成员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
②综合素质考核:占考核总成绩的20%。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行为品德、学科背景、科研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培养潜质、心理素质等进行考核,考核采用问答方式,对每位申请人的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学科考核组成员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
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考核与申请人的研究工作陈述一并进行。
③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占考核总成绩的10%。
考核总成绩包括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依据申请人的考核总成绩按报考导师由高分到低分分别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行为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科复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公示
研究生院对研究所考核程序、招生人数和拟录取名单等进行全面审查,审查通过后,拟录取名单在研究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和材料进行再次审查,最终确定中国农业科学院2023级博士研究生预录取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四、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生和定向就业生两类。
1. 非在职生均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生,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非定向考生被录取后须全脱产学习,档案全部转入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
2. 在职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生。在读期间的学费、生活费、医疗费及其他费用由本人与原工作单位协商解决。正式录取前申请人本人、定向培养单位须与研究生院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回原工作单位工作。拟录取定向考生须在定向培养协议书到达研究生院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生,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生定向单位为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3. 以“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的在职定向生录取比例不超过全院当年博士研究生计划的10%(不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无行政职务的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及高校专职教师,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其在教学或科研岗位工作证明和申请人在读期间可全日制学习的书面同意书后,不受此比例限制。
五、体检
博士生在复核阶段参加由我所统一安排的体格检查,体检医院为二甲以上医院。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监督方式
研究生院设有招生督查小组,对我所博士招生全过程进行程序督查,接受考生投诉。我所招生工作监督组负责对本所的招生工作全环节监督,接受考生投诉。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申请人,可直接向我所提出申诉,对申诉结果不满意者,可以向我所纪检部门和研究生院提出。
所招生投诉电话:0373-3393201
研究生院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10-82106766
七、其他事项
1. 考生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均应真实、准确。对弄虚作假者,我院将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 如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最新政策,按最新政策执行。
3. 关于报考专业、导师、学科考核、录取等相关问题,考生可与研究所科技管理处联系咨询。通讯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宏力大道(东)380号 农田灌溉研究所 西行政楼220(收);联系电话:0373-3393096;邮箱:ggszhaoshe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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