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20年博士考生:
为严格落实教育部、北京市、中国农业科学院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我所2020年博士研究生初试全部采用远程网络视频的方式进行,先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严格落实研究生院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加强安全防护,确保广大师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严格招生考试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
(三)严格招生考核标准,坚持科学有效,做到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二、初试办法
(一)初试方式
采用远程网络视频的方式进行,主系统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同时采用“小鱼易连”作为备用系统。
(二)初试时间
6月9日至6月12日。
(三)初试基本程序
初试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审查考生身份和初试资格;第二阶段开展远程视频初试考核,包括外国语(英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
1. 考生身份确认及初试资格审查
初试前,考生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进行初试资格审查和身份确认:①《中国农业科学院2020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②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核查结果(往届生)或学生证或在读证明(应届生);④硕士课程成绩单;⑤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⑥公开发表文章、所获专利、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等;⑦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简称少干计划)的考生提交少干计划登记表的扫描件或照片,已提交少干计划登记表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的考生可免提交。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参加初试。
在初试前组织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专家通过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其做出评价结论,该结论作为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2. 初试准备及平台测试
(1)考生须提前准备好参加远程初试所必须的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同时需准备可以支撑“双机位”运行的硬件,即需要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及附件,包括笔记本电脑、台式机(配有摄像头和音箱)、智能手机、手机支架等,其中一台设备(第一机位)从正面拍摄,放置在距离本人约30cm处,考生头肩部及双手要出现在视频画面中,考生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口罩、耳机等,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另一台设备(第二机位)从考生侧后方45°距离本人约30cm处拍摄,确保第一机位和第二机位分别从考生正面和侧后方完整拍摄到考生本人、学科考核组能够从第二机位清晰看到第一机位屏幕。
(2)考生初试当天须当选择独立、可封闭的空间,确保安静整洁,初试期间严禁他人进入考试独立空间。除初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如身份证、签字笔、空白草稿纸等)外,初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
(3)考生须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须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宽带网线、Wi-Fi或4G/5G信号)正常流畅。考试过程中,除初试需要打开的软件外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程序,应关闭移动设备的录屏、录音、录像功能及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正常初试的应用程序,保证初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
(4)为确保初试过程顺畅,初试开始前将组织考生对平台系统进行测试,提前熟悉软件系统和初试流程。考生如在软硬件和考试场所等方面存在特殊困难,须及时沟通并协调解决。
(5)为保障远程初试的公平性和保密性要求,初试开始前对候考考生的周边环境进行检查,要求考生通过视频设备进行360度无死角检查。考生须在初试平台上签订《初试诚信承诺书》后方可进入初试环节。初试正式开始前,由初试工作人员向考生宣读初试有关纪律要求和初试流程,经考生确认后方可开始初试。
(四)初试科目
初试科目包括外国语、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均采用百分制打分。考核小组从外国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三个题库随机抽题,通过提问、考生限时作答的方式,每科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外国语测试包括外语听力、口语和翻译测试。每位考生分别从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试题库随机抽取题目,每科不少于3道,重点考查考生对本专业领域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小组成员根据考生答题情况进行现场独立实名打分(百分制),取平均分作为其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
发布初试成绩查询通知后,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持有异议,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成绩复查,我所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通过电子邮件通知考生本人。
三、监督与复议机制
所招生咨询电话:0373-3393096
所招生投诉电话:0373-3393201
研究生院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10-62162692
考生材料接收电子邮箱:ggszhaosheng@126.com
初试办法由所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如内容与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北京教育考试院、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最新政策相冲突,以上级最新文件要求为准。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田灌溉研究所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