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冬季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1. 10月22日前,将修改完格式的最终版论文提交科技处进行查重;
2. 10月24日前,登陆系统提交答辩申请及学位论文,并完成导师、研究所审核;
3. 11月18日前,完成答辩;
4. 11月20日,将所有答辩及学位申请材料提交至科技处,送研究所学位会审查;
5. 11月24日,向学生反馈学位会主审委员审查意见;
6.11月26日,根据研究所学位会主审委员意见修改后的论文提交至科技处;
7. 11月27日,召开研究所学位会;
8. 12月1日上午,修改后论文再次经过学位会主审委员审核后,提交至科技处;
9. 12月2日,所有材料邮寄至研究生院。
请各位毕业生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材料,逾期未提交的不予受理。
2017关于2025年冬季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签章).pdf
2017学位授予工作相关材料和表格202509.rar